拼音shí qī tiē
注音ㄕˊ ㄑ一 ㄊ一ㄝ
⒈ 草书碑帖。东晋王羲之书。唐太宗集所藏王羲之草书书札二十八通,付弘文馆摹刻而成,因第一帖首行有“十七”二字,故名。书法体势纵横,神采飞动,为王羲之草书代表作。历代翻刻颇多,今存宋拓本。
⒈ 草书法帖名。 晋 王羲之 所书信札。因第一札开头有“十七日”三字,故名。 唐 太宗 时,命爱好书法的京官隶属弘文舘,以禁中法书为学习的范本,中有“十七帖”,故又称“舘本十七帖”。此后辗转相刻,版本不下十馀种。今存有翻摹的 宋 拓本。参阅 清 包世臣 《艺舟双楫·十七帖疏证》。
引唐 张彦远 《法书要录·右军书记》:“十七帖,长一丈二尺,即 贞观 中内本也。一百七行,九百四十二字,是烜赫著名帖也。”
⒈ 晋王羲之的草书帖。为二十余件书帖合并而成的总帖,因居首一帖开端有「十七」二字,故称为「十七帖」。此帖雄健疏放、气象超逸,为王羲之草书作品中最负盛名者,历代均取作草书范本。